律师搜索:
省份: 城市:
法律领域:

遭人追打反手一刀捅死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14:59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江跃中通讯员富心振)恋爱不成与旁人发生纠纷,被人追打后,竟用刀捅死他人。法院认为,此行为属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日前,被告人潘气包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2005年12月下旬,南汇一家制衣厂工人潘与同厂工作的丰小姐谈恋爱,后因亲友反对,丰提出分手。去年3月22日晚,潘至周浦镇丰小姐的暂住处,试图挽回双方的恋爱关系,却与和丰小姐同住的毕小姐发生口角。

  事隔2天,毕小姐让同乡李小姐叫一些人,欲与潘论理。李小姐便与被害人王先生等6人赶到制衣厂门口。当晚9时许,当潘下班走出厂门口时,李小姐等人上前与潘理论,因言语不和而扭打起来。潘趁机摆脱,欲逃回厂里,王先生等人一路追打。此时,潘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刺了王先生一刀后逃离现场。王因被刺破右颈总动脉、右肺上叶,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翌日,潘至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潘在被他人围攻追打过程中,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致人死亡,其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防卫过当,但考虑到当时情况及自首情节,应适当减轻处罚。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