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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广丰执结一起跨省经济纠纷大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17:3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昌1月9日消息(记者胡啸通讯员周邱吕) 江西广丰人朱某于2004年3月从江苏昆山三一重机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价值80万元的挖掘机,该机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三一重机有限公司给朱某更换了一台,但更换后的挖掘机工作不到80小时就出现旋转齿轮不灵活等故障。朱某为此多次要求三一重机有限公司派人维修,但是该公司始终不派员前去修理。2005年9月,朱某委托权威机构对挖掘机进行鉴定,结论是产品存在质量缺陷,不符合国家标准。 2006年1月,朱某在索赔无望的情况下将三一重机有限公司告上了法院,广丰县五都法庭最后判决三一重机有限公司赔偿朱某58万余元,三一重机有限公司不服提出上诉。2006年10月30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判决,但是三一重机有限公司仍拒不执行已生效的判决。 近日,广丰县五都法庭的法官会同县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查封了三一重机有限公司驻湖南办事处的账户,从其账户上依法划拨了58万余元的涉案款,原告的合法权益因此得到了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