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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名被告非法倒卖993只国家二级猛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04:35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李永利)1月9日,全国最大的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猛禽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在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06年3月22日23时许,咸阳市公安秦都分局在咸阳3号桥上查获一辆非法运输63只猫头鹰的桑塔纳小轿车,现场抓获了货主赵德银和司机李虎林(均为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人)。3月23日,该局将此案移交陕西省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省森林公安局抽调20多名民警成立专案组,历时4个多月,奔赴宁夏、甘肃、陕西、河南4个省区调查取证,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收缴作案车辆3辆、作案用的手机12部,冻结和没收违法所得14万元,营救被残害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长耳鸮、猎隼等共计993只,涉案金额200余万元,彻底捣毁了一条从西北到中南地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地下网络,成功破获了这一震惊全国的最大倒卖猛禽类野生动物案。2006年7月7日,陕西省林业厅将获救的28只猫头鹰放回大自然。

  1月9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对马维虎、赵德银、范天祥、吴世俊、惠明先、张万保、海立春、张维科、马文忠、李虎林、袁效平、刘志杰、郭金生13名犯罪嫌疑人向秦都区人民法院当庭提起公诉。公诉书指控,被告人马维虎收购、运输、出售长耳鸮、猎隼等国家二级重点野生保护动物873只,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赵德银单独和共同收购、运输、出售664只,其他被告收购、运输、出售478只至75只,数量不等。秦都区人民法院当日公开开庭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由于该案涉及人员较多,案情审理今日将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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