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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费该去哪里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07:50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家住海口市美兰区美群路的王女士问:独生子女费在哪里领? 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自发证之日起每月领取不低于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至子女年满18周岁。 奖励费按下列规定发放:(一)夫妻双方均为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由夫妻所在单位各发一半; (二)夫妻一方为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另一方无从业单位的,由有从业单位的一方全额发放; (三)夫妻双方均属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的,其奖励费列入市、县(区)、自治县预算,由市、县(区)、自治县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放。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可以一次性发放,也可以分期发放。 (记者 唐海珍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