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搜索:
省份: 城市:
法律领域:

家政工打“扬尘”打下吊灯 工商提醒:先立“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08:13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徐宁、通讯员齐兵、实习生杨霞)快过春节了,找家政服务公司到家中打“扬尘”本是件省时省力的事,可武汉市黄陂区的刘先生为此惹了一点麻烦。

  近日,刘先生联系一家政服务公司打扫房间,双方约定了价格,却没签订任何书面协定。公司很快派来两名中年妇女。没想到一名家政员没站稳,拽着吊灯架,连人带灯摔了下来。眼见刚用一年、价值1400元的吊灯摔成碎片,刘先生心疼不已,家政公司以吊灯安装不牢固为由拒绝赔偿。

  接到投诉,工商人员调查发现,“事故”是因家政服务员操作不当所致,经调解,家政公司向刘先生道歉,并赔偿700元。

  工商部门提醒,眼下正值年前大扫除的日子,为图轻松市民往往选择请家政工帮忙,但在接受服务前应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条款、责任,以防产生纠纷。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