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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法官巧解连环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08:17 东方网-文汇报

  杨浦区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吕建国,是名不虚传的调解高手,总能将一桩桩棘手的案件一一调停。这不,他又承办了一起错综复杂的难案。

  案件当事人王卫平和尹亚芳原是夫妻关系。前些年,未经妻子同意,丈夫王卫平私自与上海卫百辛(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将夫妻两人居住的一套公房产权买下,在登记产权人姓名时,王卫平只挂上自己名字。过后,王卫平将这套房屋以近40万元价格出售给熊艳萍。为支付房款,熊艳萍将该房向农业银行虹口支行作了抵押,得到贷款29万元。尹亚芳得知丈夫私下买卖共有的房屋,坚决不迁出户口。得不到房屋的熊艳萍只得停付余下的房款。为拿回房产,尹亚芳向杨浦区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法院确认丈夫私自买卖房屋的行为无效。

  在案件审理期间,尹亚芳与王卫平于去年5月至民政局协议离婚,接下来就要分割共同财产。而由于购房贷款人熊艳萍停付欠贷,虹口区法院根据农行虹口支行的诉讼请求,判决解除熊艳萍与银行的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由熊艳萍归还尚欠本金284427.22元。如果简单判决公房买卖合同无效,尹亚芳权益得到了保护,而熊艳萍付给王卫平的全额购房款却难以要回,银行放出的贷款则就可能成为坏账。

  杨浦区法院组成了合议庭审理此案,吕建国法官担任审判长。他通过调解促成交易成功,从而使各方的利益都得到保护。调解方案将涉案房屋归于熊艳萍,由她将8万元尚欠房款交给尹亚芳,而王卫平则再给付前妻尹亚芳房屋补偿款12万。有了20万元补偿,尹亚芳同意将户口迁出;而熊艳萍得到了房子,愿意继续履行银行贷款合同;银行方面避免了坏账,也愿意恢复贷款合同;王卫平只是拿出不该得到的部分,他也乐于接受这个方案。调解协议签定后,当事人满意地说:“如果不是调解,还不知要闹到什么时候。”

  胡海容石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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