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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大奖”豆包?石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09:14 千华网

  在家中意外收到一封信函,被告知中了21.6万元大奖,有些不可思议。近日,铁东湖南的王先生就遇到了如此“怪”事。

  据记者了解,王先生在今年新年过后收到一封来自福建省泉州市某珠宝公司的广告信,并附带一张兑奖卡。广告信的主要内容是宣传该公司的经营业务、如何参与该公司的抽奖活动,并解释兑奖卡如何使用。王先生刮开兑奖区后,发现自己中了一等奖——21.6万元现金支票一张。突如其来的“好事”并未让王先生一家高兴起来,因为平时生活中常听说有人因为无故中奖而上当受骗。

  就此事,记者拨通了广告信上的兑奖专线电话。电话接通后,传来了婴儿啼哭声,随后电话信号就很不稳定,待信号稳定后一位女士接听了电话。

  据这位自称该珠宝公司工作人员的林女士介绍,此次兑奖活动已通过当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公司和领奖人都受法律保护。据了解,领取奖金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本人亲自到公司领取;另一种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领取。如果通过银行转账领取,须向当地公证处缴纳公证费(公证费为奖金的1%,即2160元),然后才会得到奖金21.6万元。当记者索取当地公证处的银行账号时,林女士提出须先提供领奖人的银行账号和身份证号,才会把公证处的银行账号发过来,否则将不会提供当地公证处的银行账号。当记者问到,公证费是否可从奖金里扣除时,林女士以该公司和当地公证处为两个独立部门,公证费由领奖人缴纳,不与公司发生任何关系的理由断然拒绝记者的请求。

  随后,记者联系鞍山市公证处,据公证处刘主任介绍,根据国家规定,公证处对兑奖公证的收费标准为,公益性兑奖活动为500元;商业性的为1000元;其他的为800元,即公证部门不可能要求领奖人缴纳奖金1%的公证费。

  为了求证兑奖的真实性,记者联系到了泉州市工商局。据泉州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这个兑奖活动完全是骗局,并且该局已接到很多关于此事的投诉,希望广大市民千万不要相信自己会无缘无故中大奖。

  另据了解,这种兑奖活动,是一些“有心人”伪造、印刷广告,以中奖的理由要求领奖人缴纳各种费用欺骗市民,同时雇用一些无业妇女接听领奖咨询电话,以蒙蔽领奖人。记者提醒市民,不要因为贪图一时之利,而上当受骗,不要相信会有“天上掉大奖”的好事。

  见习记者 许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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