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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小”失大,被扣12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09:36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前天下午,永嘉籍陈某因持小型汽车驾驶证驾驶中型客车被交警查获,他将受到200~1000的罚款,并扣12分的处罚。据介绍,汽车类驾驶证由原来的A、B、C三种细分为现在的9种,9种驾驶证准驾车辆都有严格的规定,许多驾驶员对这一规定一知半解,犯下了持此类证驾驶彼类车的错误。

  1月8日下午4时许,陈某驾驶一辆牌号为浙C·36247的中型客车途经市区小南门路口时,因机动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被市交警一大队一中队民警查获。陈某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民警告知需扣留车辆,陈某连忙表示10分钟内让朋友把证件送来。等了将近一个小时,证件终于送到了。民警在例行检查中,发现陈某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小型汽车),显然陈某驾驶的车辆与其驾驶证上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

  最后,民警依法扣留了陈某的驾驶证,并告知他在法定时间内到交警一大队接受处罚。

  据了解,《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准驾车型共15种,其中汽车类驾驶证有9种,分别为准驾车型A1(大型客车)、A2(牵引车)、A3(城市公交车)、B1(中型客车)、B2(大型货车)、C1(小型汽车)、C2(小型自动挡汽车)以及C3(低速载货汽车)、C4(三轮汽车)。方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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