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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机被施“魔法”?回家“满脸芝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09:36 温州都市报

  实验背景

  市民蔡女士来电:商场里的电视画面栩栩如生,清晰无比,可一拿回家就成了“满脸芝麻”。元旦期间,我家买了一台液晶电视,画质却远不及商场里的样机好,我怀疑这是商家施的“障眼法”,请你们帮忙了解一下。

  记者求证

  在市区人民路一家电卖场里,各类品牌彩电琳琅满目,不少彩电在开机展示,循环播放的多是人物、风景和动画片,画面绚丽逼真,十分清晰。

  当记者询问买回家的彩电能否与样机播放的效果媲美时,销售人员摇摇头说,难!她解释说,商场样机播放的是厂家特制的高清DVD碟片,或是商场传送的高清晰数字信号,而一般市民家里安装的是有线电视,接收的电视信号是模拟信号,所以清晰度会有差别。

  对记者提出收看普通电视节目试验画面效果的要求,大多销售人员表示:没有安装有线电视,无法接通。记者从其他家电卖场了解到,播放高清DVD碟片几乎成为商家的“惯例”。一名销售人员直言不讳地说,样机播放的画面相当于是他们的“活广告”,如果播放普通电视节目,清晰度大打折扣,这不等于“砸自己的台”嘛。

  相对于正规的家电卖场,一些小型家电销售店对彩电样机的清晰“奥秘”却讳莫如深。在市区解放街一家小型家电商行,一款液晶电视样机正播放DVD碟片,不过促销员向记者“承诺”:在家看的效果跟现场展示的不会有差别。

  专家说法

  温州市家电协会秘书长董翻身称,目前彩电商家基本上是采用高清碟片或高清晰数字电视信号来加强信号手段,使彩电样机的画面更清晰。他表示,家电协会将在春节前发布一个“行规”:家电卖场和商家在销售彩电时,不能只播放高清碟片或高清晰数字电视信号,同时也要播放普通的有线电视信号,让消费者了解彩电真实效果。

  市消委秘书长蔡伟民接受采访时表示,商家进行销售时应该做到诚信经营,有义务事先告知消费者,同一型号彩电在商场和在家观看效果会有差别。消费者在购买彩电时,也应该多个心眼。浙江天白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甫称,消费者作为消费的主体,有权要求商家使用普通电视信号,以了解所购买彩电的真实信息。如果商家拒绝消费者的要求,就等于剥夺了消费者对产品的知情权。本报记者黄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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