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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停车收费标准出台 18家停车场按级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11:15 汉网

  汉网消息 (记者龚萍)事故车辆停车收费有了明白标准,省物价局日前批复了武汉市18家事故车辆停车场具体收费标准,并已于去年12月底开始实施。

  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一负责人透露,过去事故停车场收费非常混乱,几千元的停车费非常普遍,为此投诉不断。去年我市出台停车收费规定,首次明确了事故车辆停车收费的几个档次。

  此次批复的是武汉市18家事故车辆停车场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停车场的硬件设施状况,18家停车场分成三个等级。江岸区二七停车场等14家为一级停车场,其收费标准为:白天(7:00~19:00),小型机动车8元/次、大中型机动车12元/次、特种型机动车18元/次;夜间(19:00~7:00),小型机动车12元/次、大中型机动车18元/次、特种型机动车22元/次。

  武汉市奥通钢材有限公司停车场为二级停车场,武汉市鼎峰停车场等三家停车场为三级停车场,二轮摩托车则不分停车等级,白天3元/次,夜间5元/次。

  省物价部门强调,所批复的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停车场不得超出收费标准收费,车辆白天停放6小时以内减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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