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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4所学校入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11:27 石狮日报

  本报讯泉州市日前公布了首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我市有4所学校名列其中。这是记者昨天从市教育部门获悉的。

  据介绍,近几年来,市教育部门积极组织各中小学校教师认真学习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在教育教学各环节中使用和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字,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使用规范语言文字的氛围。同时,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提高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意识,涌现出一批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学校。此次泉州市公布的首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共有53所入选,而我市有4所,具体为石光华侨联合中学、塘边小学、新湖中心小学和市中英文实验学校。(记者许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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