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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贼身材瘦小 “钻”门而入作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13:07 法制晚报
被告人的父母赶到法庭旁听,其母亲不停地擦拭眼泪摄/记者 王巍 窃贼身材瘦小 “钻”门而入作案 被判两年 其父母当庭掏出一万元作为退赔的赃款 本报讯(记者 王巍)利用自己身材瘦小的优势,20岁的李某在3个月内采用“钻门缝”的方式盗窃东四大街10余家店铺共计1万余元。 上午,李某因涉嫌盗窃罪在东城法院接受审理。 9时30分,李某被带进法庭。看守所的衣服穿在身高1.6米左右的李某身上显得有些肥大。开庭后,他点头承认了公诉机关全部的指控,随后回头看着旁听席上从外地赶来的父母,小声地叫了声“爸妈”。 据东城检察院的办案人员表示,李某每次在凌晨左右作案,在东四大街上选择用链锁锁门的商铺,然后利用自己身形瘦小的优势,从可以拉开的门缝中钻入,盗窃后再从“门缝”离开。 据李某表示,链锁锁门后中间仅留有30厘米的空隙,自己能够从中钻进去。 在辩论阶段,李某的辩护律师认为,李某每次盗窃的数额都不大,应该属于“小偷小摸”,请法庭对李某从轻处罚。李某则表示,愿意赔偿受害人的所有损失,希望争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当庭,李某的父母掏出一万元作为为儿子退赔的赃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了盗窃罪,考虑其自首和其他情节,判处其两年徒刑,并处罚金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