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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女讨薪 状告黑楠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13:08 法制晚报

  2005年全国总决赛第八名得主易慧 诉称6万元演艺报酬、生活补贴被拖欠

  超女讨薪 状告黑楠公司

  认为没接受任何专业培训只被安排商演 被告公司则称 并未给原告安排演出

  本报讯(记者 王巍 通讯员 侯镜 李鹏)2005年超女八强之一的易慧,以拖欠演艺报酬和生活补贴为由,将自己签约的北京欢唱网格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而该公司的执行总裁正是当年超女的评委黑楠。

  记者上午获悉,海淀法院已经受理了这起首例超女劳务纠纷案。

  易慧是2005年超女全国总决赛第八名的得主,她起诉表示,2006年1月1日,自己与北京欢唱网格互动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演艺委托合同》,约定公司在合同第一年每月支付税后生活补贴2500元,次年按20%递增;第一年一切演艺活动收入双方各分得50%,并按月结清上述费用。

  易慧表示,自2006年4月起,公司便未支付演艺报酬6万元,并自9月起停止支付生活补贴。她起诉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演艺报酬及生活补贴,并支付相应的逾期付款利息。

  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易慧表示:“公司从来没有依照合约对我们进行过任何专业培训,只会安排我们去参加商业演出。从2005年11月到2006年6月,我差不多参加了30多场演出,公司至今还拖欠我数万元的演出费。”同时她认为:“身为欢唱网格执行总裁,黑楠难辞其咎。”

  北京欢唱网格互动科技有限公司称,易慧作为其公司艺人,公司并未给其安排演出活动,因此不存在拖欠报酬的问题,但认可自2006年9月起未支付生活补贴。

  有报道称,易慧在签约欢唱网格之前并没有和天娱解约,所以她和欢唱网格的合约是无效的。

  对此,易慧则强调说,自己在签约欢唱网格之前已经向天娱发出单方面解除合同通知,对方当时并未追究,所以双方合约已属无效。

  目前,此案尚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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