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搜索:
省份: 城市:
法律领域:

“大学生”挪用香火钱24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14:29 新民晚报

  

“大学生”挪用香火钱24万元

  小寺庙招来的“大学生”,深受寺庙主持器重,被委以收取香客钱款的重任,而他竟将收取的近24万元钱截留后,挪作个人挥霍。日前,丁铭军被南汇区法院以挪用资金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小寺庙来了“大学生”

  37岁的丁铭军具有大专文化程度,多年前因身患慢性疾病失业在家,平日里经常跟着母亲一起去寺庙烧香拜佛,以求平安健康。

  2005年初,丁铭军与母亲一起到南汇一家寺庙做佛事,并与寺庙管理人员交谈。在母亲的推荐下,丁铭军有意留在寺庙帮忙做点善事。当寺庙主持听说丁是“大学生”时,就非常欣赏,一口答应将他留下来,并安排他在寺庙里担任收取香客钱款的工作。

  截留钱款大肆挥霍

  刚进寺庙时,丁铭军工作比较负责,做事有条不紊。然而过了没多久,他就产生了贪婪之心,竟把贼手伸向了香客钱款。

  经法院审理查明,前年4月至去年4月20日间,丁铭军利用受聘在该寺庙向香客收取钱款的工作便利,采用开具收据收取钱款后不上交的方法,擅自截留钱款共计23.99万元,全部归个人挥霍,至今未能归还。

  露出马脚东窗事发

  丁铭军利用工作便利,一次次将收取的钱款截留挪用,不经意间暴露出蛛丝马迹。

  据寺庙管理人员陈述,丁铭军月工资起初是600元,后来加到800元,却经常在下班后招呼出租车整夜晚归,并经常抽中华牌香烟等。这引起了寺庙主持的怀疑。去年7月21日,在寺庙主持的盘问下,丁铭军当即承认自己挪用了香客钱款,并将钱款用在了吃喝嫖赌上。

  本报记者江跃中通讯员富心振陆红源

  田红图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