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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出入台岛安检将从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15:11 台海网

  台海网1月10日讯 为防范恐怖分子意图以液态炸药攻击民航班机,在台湾3月1日起民众搭机出境的登机安检措施将从严。旅客随身携带的“液体容器”每罐不得超过100cc,且须放入1公升以下容量的可重复密封(夹炼式)透明塑料袋内。为因应安检,乘客须提前3小时到机场报到,估算将会有上千万旅次受到影响。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置放液体容器的透明塑料袋,每名旅客只能携带一个,通过安检线时,须主动出示,由安检人员目视检查。一旦袋内装满而无法签封,多余的液体容器必须丢弃。

  至于婴儿奶粉或牛奶、婴儿食品、药物,或因糖尿病及其它医疗所需的液体与乳胶状物品,民众须先向安检人员申报,获准后才可携带上机。岛内班机暂不实施上述规定。

  目前岛内民众出境时,女性随身手提袋内的化妆水、保湿保养乳霜、发型喷剂、香水、生理食盐水,男性的刮胡膏、酒类等都不管制,即将实施的新制影响层面相当广泛。桃园、高雄两国际航站一年出境旅客人次超过1000万,“民航局”将转请航空业者、旅行社、机场免税商店倡导配合,以免届时出现混乱。

  此外还规定,安检后进入管制区的免税商店或在飞机上,民众仍可购买化妆保养品、酒类、饮料等液体,以及乳胶状、喷雾剂等物品,但必须以“可签封以防止掉包,及加注有效购买证明的塑料袋”封装。“民航局”将协调航空业者、免税商店业者制定适用的塑料袋,供购物旅客使用。

  出境或过境(或转机)旅客在机场管制区,或前一段航程在机舱购买的前述物品则可随身携带上机,也要以签封防止调包及显示有效购买证明。签封塑料袋安检时,必须与其它手提行李、外套或手提电脑分开通过X光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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