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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撞人弃车逃离 驾驶员醒悟投案仍受重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06:54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饶纯武 通讯员唐亮孙元发)前日,武汉警方对发生在武汉港客运站3号栈桥的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作出处理:驾驶员彭某不仅承担事故的全部赔偿责任,还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去年12月13日23时许,驾驶员彭某驾驶一辆小轿车,在武汉港客运站前平台自西向东行驶时,为避让前方行人,误将油门当刹车,疾驰的轿车在擦倒行人后,又撞上了3号栈桥右侧护栏,并撞断一根灯具,滑行50余米后侧翻。驾驶员受气囊保护从天窗爬出来,后弃车离开了现场。

  接警后,武汉市港口交通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对事故开展调查和走访,将事故中的伤者贵州遵义的陈某,送往武汉市第二医院救治。

  事故发生两天后,驾驶员彭某来队投案,如实地交代了自己驾车肇事的基本事实。

  交管部门表示,彭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未履行驾驶员义务弃车逃离现场,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属于交通肇事逃逸事故,该队依法作出了由彭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处以罚款1500元、一次性记满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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