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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叫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06:59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宇鑫)前天,建设部对外公布了《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昨天,建设部做出废止《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的决定。

  在这份旨在贯彻落实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住宅政策的文件中,将各地各类住宅套型建筑面积标准予以了一些修正,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地区的小户型面积标准在乘以相应的系数后,有所放宽,也使得北京的“90平方米以下住宅”最高长到了90平方米的1.18倍,约106平方米。

  修正系数表显示,住宅层别分6层以下、7至11层、12至18层和19层及以上四档,气候类型分严寒地区、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夏热冬暖及温和地区四档。交叉组成的共计16个修正系数中,除夏热冬冷地区6层以下住宅系数为1外,只有夏热冬暖地区6层以下住宅系数为0.99,其他地区的各类物业系数均大于1,最大值为1.19。且天气越冷、楼层越高,物业系数越高。

  建设部负责人则表示,意见稿是推荐性技术文件,适用于新建与扩建的城镇商品住宅和经济适用住宅的居住区规划与建筑设计,作为各地执行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住宅政策时的参照细则。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月26日。

  昨天,建设部新闻发言人就《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发表谈话。新闻发言人指出,建设部要求各地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2006]37号)中关于“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规定。在执行过程中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的要求。

  建设部表示,近日发布的《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和建设部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予以废止。RJ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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