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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货损300万元 海事法官扣押外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07:50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梅华峰、通讯员龚文静、刘卫红)因运输途中管理不善,造成托运人300万元损失的马来西亚籍货轮,元月1日被武汉海事法院南京法庭扣押。

  上月,一马来西亚籍货轮承运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的5060吨精对苯二甲酸,由马来西亚运往南京新生圩港,货物于30日到港后,托运人发现400吨货物受潮损坏,同时还有数十包货物破损,涉损金额约人民币300万元。中石公司多次与船东协调,要求船东提供相应担保或保函未果。而该轮元旦即将离港出境。31日,中石公司紧急向武汉海事法院申请该轮扣押保全。

  承办法官连夜制作法律文书,于1日凌晨2点将裁定书、扣押船舶命令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传真到南京海事局。南京海事局特事特办,将该轮的离港签证手续暂缓到3日下午。在南京市边防检查站的协助下,办案人员冒雨爬上距离水面8米多高的甲板,成功将该轮实施扣押。

  考虑到长期扣押船舶会给双方当事人都带来损失,海事法官又耐心调解。7日,被申请人同意提供担保,申请人同意解除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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