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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借出后抵押再充公 “我的车几时能回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08:50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杨枫 通讯员朱元斌)王先生好心将车借给朋友用,却被朋友擅自抵押他人,后来车又因他人侵占公司财产被充公。王先生很苦恼,车能要得回来吗?

  2个月前,王先生将自己的私家车借给朋友使用,两人没有签订相关合同。近日,公安局经济侦查处找到王先生,并告知他的车扯入了一场“侵吞公司财产”案中。

  这时,王先生才得知,朋友将他的车擅自抵押给了一公司职员,该公司职员侵吞公司财产被抓,已被警方拘留。鉴于该公司职员无能力偿还侵吞的公司财产,公司将王先生的车扣下充公。

  王先生找到公司,要求公司返还私家车。“你拿4万元钱来,就可以拿走车子。”该公司的态度让王先生气愤不已。“我拿回自己的车子,还要付钱吗?”王先生致电晨报咨询。

  [律师观点]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耿学军认为,该公司应无条件将车返还给王先生。

  王先生将车借给朋友,和朋友形成的是借用关系,朋友对车只有使用权,而没有处置权。所以,朋友将车擅自抵押的行为,是非法的,抵押行为无效。

  如该公司拒绝将车返还给王先生,王先生可以侵犯个人财产的名义将公司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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