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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劫匪称上网害了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09:19 半岛都市报

  本报1月10日讯(记者刘冠南)杨某与女网友合伙抢劫一女青年的手机,结果当场被抓获(本报曾报道)。今天上午,18岁的杨某在市北法院受审。

  据市北检察院指控,2006年10月19日晚11时30分许,杨某和女网友“莫莫”(在逃),在威海路附近持砖头袭击受害人周小姐,试图抢其手机和手提包,幸亏周小姐的男友及时赶到,将杨某当场抓获。

  今天,经过法庭审理,对周小姐提出的民事赔偿方面,杨某家属同意赔偿1000余元,而刑事部分法院将择日宣判。“都是上网害的,我想对父母说声对不起……”庭审后,杨某告诉记者,被抓前自己早已偷偷休学,却对父母谎称自己在上学,父母每月都挤出1200元给她做生活费,然而这些钱都被她上网挥霍了,现在自己感到很后悔。编辑:李辉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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