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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开庭审理倒卖猛禽类珍稀野生动物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09:21 云南日报

  新华社西安1月10日电(记者刘林谢方芳)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猛禽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9日在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06年3月22日23时许,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在咸阳3号桥上查获一辆非法运输63只猫头鹰的桑塔纳小轿车,现场抓获了货主赵德银和司机李虎林(均为甘肃省泾川县人)。3月23日,秦都分局将此案移交陕西省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

  陕西省森林公安局抽调20多名民警成立专案组,历时4个多月,奔赴宁夏、甘肃、陕西、河南4个省(自治区)调查取证,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收缴作案车辆3辆、作案用的手机12部,冻结和没收违法所得14万元,营救被残害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长耳鸮、猎隼等共计993只,涉案金额200余万元,彻底捣毁了一条从西北到中南地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地下网络,成功破获了这一震惊全国的倒卖猛禽类野生动物案。2006年7月7日,陕西省林业厅将获救的28只猫头鹰放归大自然。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9日向秦都区人民法院对13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秦都区人民法院当日公开开庭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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