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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牙还牙”,受害者变成犯罪嫌疑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09:59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陆川讯 深夜,3名男青年聚会酒吧,却无缘无故被人持刀乱砍,气愤不过的他们持刀追砍对方,致对方一男子被砍伤倒地,要不是群众及时制止并报警“110”,险些就要酿成命案。陆川警方闻警而动,快速出击,案发不到半小时,就迅速抓获了3名犯罪嫌疑人,破获此案。

  1月8日23时23分,陆川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到一名群众的紧急报警电话:“‘香啡’酒吧门口街有人持刀砍人,快来人呀,要砍死人了!”很快,新洲派出所民警接到“110”指令,不出3分钟就赶到案发地点。此时,街旁一名男子满身是血倒在地上,已奄奄一息。民警一边迅速将受伤男子送医院抢救,一边调查现场群众并追捕凶手。

  据现场群众反映,凶手是3个男青年,持刀行凶时其中一受伤男青年扬言要砍伤对方,幸得一群众勇敢站出来极力制止:“不要再砍了,要出人命的,我已报‘110’,警察就要来了。”3名男青年这才住手,并气愤地往江滨南路方向逃走。不一会,民警就迅速赶到现场。民警迅速沿路搜寻并重点搜查城区各医院。23时52分,三行凶男青年在县城某医院被民警抓获。不到半个小时,警方就迅速破获了此起故意伤害案。

  可是,案件的起因却有点蹊跷。

  当晚,被警方抓获的3个男青年吕某水(20岁)、尤某青(22岁)、吕某(21岁)(均为陆川县温泉镇中屯村人)正在县城“香啡”酒吧吃火锅。23时许,突然冲进来3个持刀男子对吕某水猛砍,3名男青年随手抄起酒吧内的物件奋起反击,3个持刀男子落荒而逃。吕某水看到自己的右手尾指被砍伤流血,气愤不过,呼唤同伴捡起刀具迅速追赶那3个男子,其中一男子被3名男青年乱刀砍伤倒在酒吧门口不远处的街旁。吕某水见状仍不愿就此罢手,气愤地对同伙说:“他砍伤我的手,砍死他!”幸得现场有一群众及时出面制止并报警,该男子才幸免一死。随后,三行凶男青年才气哼哼地逃离现场,到县城某医院包扎伤口。

  假如,3名男青年事发当时,能保持克制并及时报警,此起伤害案完全可以避免。但是,原是受害者的他们却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以牙还牙,故意伤害对方而发生了质变。最终,受害者成了真正的犯罪嫌疑人,触犯了刑法,被警方刑事拘留。目前,此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黎 明)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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