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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厂反诉陈天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10:1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飞实习生胡彬)此前被各媒体议论的“开缸”二字著作权案近日再添波澜,在陈天法自称“开缸”二字出自其手,将开缸酒厂诉至法院又撤诉后,酒厂现反诉陈天法,诉赔10万元。到底“开缸”二字出自谁手?开庭后即可明了,省美协主席方鄂秦书写的“开缸”字迹将在庭审中展示。

  2006年7月,陈天法发现市场上销售的开缸酒的“开缸”二字,非常像他的笔迹。经他回忆,此前有人找他写了“开缸”二字并付了酬金。陈天法认为,未经他允许的情况下将“开缸”二字用于白酒包装、宣传册等,侵犯了他的著作权。他与酒厂交涉未果后,将酒厂告上法庭。此后,开缸酒厂召开新闻发布会,陕西省美协主席方鄂秦面对媒体表示,酒厂所使用的“开缸”二字出自他之手。

  在市中院开庭审理之前,开缸酒厂向法院提供过“开缸”二字,陈天法认为这两个字不是他写的。此后庭审中,陈天法两次请示法院推迟审理,最后于去年10月向法院提出撤诉。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对于这起“开缸”侵权纷争,酒厂认为,虽然陈天法撤诉,但他恶意损害酒厂名誉,现开缸酒厂将陈天法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0万元。据了解,庭审将于近日进行。届时,方鄂秦将出庭展示“开缸”原迹,如庭审需要,他将现场书写开缸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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