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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学校招生政策 大四学生骗1.8万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13:09 法制晚报
利用学校招生政策 大四学生骗1.8万 本报讯(记者 孙慧丽 通讯员李倩)一名学生利用学校招生优惠政策,骗得1.8万元。日前,房山法院审理终结了这起诈骗案,被告人伟伟(化名)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伟伟是某大学的大四学生,负责一些本校的招生工作。在2006年的招生期间,学校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其中一条规定考生成绩达到一定标准,到校交费时,学费可优惠1000元。 伟伟在部分学生不知情的情况下,谎称用学校的交费收据可领取50元充值卡,骗得18名新生的交费收据后,私自领取了优惠金1.8万元。 而事实上,这18名新生仅有4人是符合优惠标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