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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兴华之妻将申诉至最高法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2:39 新京报

  要求替邱做国内首例刑事案缺席司法精神病鉴定,邱兴华骨灰暂存火葬场

  本报讯“邱兴华案”余音未了,其妻何冉凤不服陕西高院的判决,已决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何冉凤昨日称,她已委托律师陈志华代理申诉,希望最高法重新审理此案,并为已经执行死刑的邱兴华做缺席司法精神病鉴定。

  邱妻坚持丈夫行为反常

  去年12月28日,陕西高院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对邱兴华的死刑判决,立即执行死刑。

  但围绕他的争议并没有因此而停止,其焦点正是二审法院没有采纳律师和家属要求为其做司法精神病鉴定的请求。

  虽然陕西高院终审裁定中对不做司法精神病鉴定解释说,邱兴华故意杀人目的明确,其对杀人、抢劫的动机、原因、手段及现场情况均作了前后一致的供述,回答问题切题,思维清晰,无反常的精神表现。但何冉凤始终不这样认为,因为邱兴华的家族多人有精神问题,同时邱兴华杀人前行为极其反常。

  “所以即使他已经不在,我还是要尽力把事情搞清楚。”何冉凤推迟将邱兴华入土为安,将其骨灰暂存在火葬场,在别人的资助下赶至北京,准备向最高法递交申诉材料。

  律师称申诉难度非常大

  代理律师陈志华表示,申诉材料正在积极准备之中,两周内将正式递交最高法。“向最高法提出的申诉是建立在对陕西省高院所做判决不服的基础上。”陈志华表示,虽然难度非常大,但肯定要进行到底。

  据记者了解,申诉材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9条,为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以及1987年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司法精神病鉴定的相关要求,对陕西高院二审不为邱做司法精神病鉴定提出质疑,与此同时,还包括何冉凤提供的邱有精神疾病的材料和陈志华特意到陕西搜集的证据。

  陈志华说,缺席司法精神病鉴定就是在被鉴定人死亡后,根据有关证据,对被鉴定人在作案时的精神状态进行推论,属文证审查,其鉴定结论应为鉴定意见书。据悉,申请为刑事案做缺席司法精神病鉴定,邱兴华案在国内属首例。

  《新闻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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