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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困难群体生活补贴上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4:30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蔡晓芳) 昨天,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支援“三线”的“老军工”、部分退职人员等五类困难群体,从本月起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上调。

  根据相关政策,我市支援“三线”建设部分回宁定居“老军工”,生活困难补助上限由每人每月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0元。

  符合规定的上世纪50年代部分退职人员,建国后参加工作的,生活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调增至38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由每人每月344元调增至430元;抗战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由每人每月388元调增至488元。符合规定的上世纪60年代初部分精简老职工,原城镇户口的,生活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290元调增至360元;原农村户口的,由每人每月230元调增至290元。

  符合规定享受保养金的人员,保养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90元提高到360元。

  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被征地农民,保障金和生活补助费标准每人每月上调20元。调整后我市被征地农民保障金标准最低为280元/人·月,最高为440元/人·月;生活补助费标准最低为180元/人·月,最高为200元/人·月。

  (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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