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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有“二传手” 对丢失的快件不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5:58 杭州日报

  网友“麦子*谷子”在杭州网网友播报栏目发帖:去年12月27日我通过××快递公司寄了一份文件到北京,北京方面昨天(1月8日)答复我说没有收到。于是我拨打了快递公司的客服电话,对方答复我没有这票件的记录,文件是他们的承包单位来取的。他们要我自己去找取件的人,说承包单位不一定会走他们的网络,也可能走其他网络。我说我手上只有××的底单,快件出了问题我肯定是找××。既然把业务承包给别人,作为公司肯定要为客户负责,可××快递公司答复我他们没有这个责任,也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热线值班记者 胡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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