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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物美道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5:58 杭州日报

  通讯员 西法 热线见习记者 孙磊 报道

  去年11月28日,杭州某高校学生小陈(化名)到物美超市文一店购物,挑了一瓶29元钱的洗发水,转身顺着通道笔直往外走,没想到麻烦来了:一个超市工作人员把他拉到保安室,说他偷东西。事情僵持了1个多小时,最后小陈签了一份书面文字:“我就偷窃嫌疑一事达成协议,我将洗发水带出收银线一米,愿赔偿130元。”付了赔偿金,小陈在超市工作人员看守下买了那瓶洗发水。

  拿着这瓶洗发水,小陈满腹委屈:“第一,我是将洗发水拿在手上径直走出收银台的,没有藏在口袋里。第二,一排过去有10多个收银台没有收银,从这个通道经过是很显眼的,通道对着保安部的门,想偷东西的人,怎么可能选择收银台这个通道公然走出来?第三,收银台通道没有任何遮拦或表示此路不通的标志,我走出收银台,才回过神来想找地方付款,此时他们却说我偷窃。”

  小陈还认为,超市非法限制自己的人身自由长达1个多小时,扣押包、学生证,强逼自己写下承认盗窃、自愿赔偿的协议,还有不少顾客围观,这损害了他的人格,导致自己神经性抑郁症复发。小陈委托律师将物美超市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公开赔礼道歉,退还金额130元,赔偿精神损害费1万元。

  小陈说,他和超市调解过很多次,对方承认员工行为不妥,也同意赔礼道歉、退还130元,但仅愿支付100元补偿款。记者就此事联系物美超市客服工作人员,对方不愿发表意见。西湖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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