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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层高缩水 业主索赔成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8:06 扬子晚报

  通常,你在拿到新房时,会检查一下面积有没有缩水、地面墙面是否开裂、通水通电是否良好、卫生间漏不漏水,很少有人会注意层高是否符合约定。所谓层高,通常是指下层楼板面到上层楼板面之间的距离。近期南京就出现了因层高不足导致业主与开发商对簿公堂的案例。

  2006年初,王先生在某小区购买了一间底层商铺,建筑面积86平方米,合同约定层高4.8米,总价款为58万元。6月份,开发商将房子交给了王先生。王先生拿到房子后,做了一些常规检查,没有发现任何问题,于是欣然收了房。随后,王先生准备进行装修,好开张营业。王先生计划添建一间夹层,把商铺分为上下两层,上层用来存商品。然而,当王先生准备施工时,却发现该商铺的层高为4.3米,与合同上的约定有50厘米的差距。王先生就去找开发商交涉,但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无奈之下,王先生将这家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作出赔偿。

  层高缩水,显然是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因此,开发商应该承担违约的责任。但现实问题是,相关评估机构无法对房屋的经济损失进行评估,而我国现行的关于房地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对这方面又没有明确的规定,开发商也不可能通过补救的措施将层高恢复到约定层高。王先生跟他的代理律师、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陈卫东律师讨论后决定,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做、退货、 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据此,王先生要求开发商承担减少房价款10万元的违约责任。最终,法院经过调查审理,判决开发商返还王先生6.8万元房价款。

  虽然王先生的房价款减了6.8万元,但商铺依然不能按照他原先的设想去装修。王先生很后悔自己当初没有仔细核对合同上的所有细节标准。律师也想提醒各位买房人。在接收房屋时,也要对一些平时没太在意的标准进行核对,这样拿到手的才是真正没问题的房子。

  实习生 郭君 记者 吉启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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