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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11日讯(通讯员房显强记者王滨)今天下午,市南城管三中队执法人员在江苏路巡查时,发现一辆轿车停在人行道上,当执法人员要向其贴《违法停车处理告知书》时,却发现该车玻璃上已经贴了一张。执法人员查看后发现,该处罚单填写日期是1月8日。据车主杨某介绍,自己曾在1月8日在此处违法停车被贴告知书,为逃避处罚,他在停车时将原先的告知书贴在车上。编辑:李辉相关新闻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