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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启动“ 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9:45 石家庄日报

  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启帷

  我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创建活动将推向深入

  本报讯(记者王静 见习记者戴丽丽)记者昨日从市总工会了解到,在今年“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创建活动中,我市将启动“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着重解决工资收入水平低、加班加点工资支付不规范、劳动定额不合理等突出问题,建立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据了解,今年我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创建活动将着重从劳动合同工作、民主管理机制、集体合同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等几个方面入手,加强制度建设。创建活动将进一步扩大创建活动范围,创新推进工作措施,健全完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三方协商等制度建设。

  在创建活动中,要通过拓展创建范围和深度、分类指导、规范工作程序等手段,利用和谐文化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力争2007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要在今年大力推进行业、社区、专业商城、乡镇和村级等各种形式职代会建设,扩大25人以下已建会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覆盖面。继续完善集体合同1+X模式,总结推广签订专项集体合同的成熟经验,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管理、补充保险福利等方面实现突破。要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制度,提高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履约率,努力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覆盖面。

  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方面,争取做到2007年各县(市)区三方机制机构建设全覆盖,充分发挥三方主体作用,推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规范化建设。并在健全完善国有、国有控股和集体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重点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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