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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将报道内容作事实 首都民警妥善解决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15:1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月12日消息 (记者王波 通讯员宋泽宇)1月12日上午,“12.4”事故死者家属专门给北京市宣武交通支队的办案民警送来锦旗,而就在前天(1月10日),事故的另一方也将锦旗送至办案民警手中,表示感谢。由于误信个别媒体报道,交通事故死者家属认为死者无责任,曾当街跪求“目击者”,后经民警细心取证,三项主要证据证明事故事实,死者家属心服口服,事故双方均对办案民警细致、严谨、公正的工作态度给予高度赞扬。

  去年12月4日上午9时50分,在北京市宣武区马连道茶城路口,一辆水泥罐车由西向南右转弯时与一骑车男子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该男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北京某报热线记者以“罐车碾倒自行车,骑车人当场死亡”为题,以“据目击者称,当时水泥罐车由西向南右转弯,同向的骑车人被卷到车轮底下,连人带车被碾了过去”为内容对此案进行报道。

  死者家属看到报道后,误将报道内容认作事实,认为在非机动车道内“同向”骑行的死者为正常行驶,不应负事故责任,这与办案民警初步确定“事故发生前,死者在非机动车道内逆行骑车,应负一定事故责任”的情况大相径庭。由于心存疑义,死者家属于12月6日在胸前挂上大牌子,在事发路口跪求所谓的“目击者”,招致过往群众围观和一些媒体炒作,给交管部门认定此事故责任带来巨大干扰。

  警方立即于12月7日在多家新闻媒体刊登了寻求目击证人启示,并多方开展取证工作,同时耐心安抚死者家属。经细心取证,办案民警掌握了三项主要证据,证明了“骑车人逆行发生事故”的事实:一是请公安技侦部门对接触痕迹进行了比对鉴定;二是提取了茶城事故发生时的电视监控器录像记录;三是办案民警经一周时间的蹲守和走访,得到的三名目击证人的证言证词。根据这些证据,警方对这起事故进行了责任认定,水泥罐车司机由于“右转弯驶入非机动车道,未能发现该骑车人”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死者由于“在非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当事双方对此事故责任认定无任何异议,且都愿意让民警做民事调解。经办案民警调解,双方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于是,水泥罐车所属单位送来写有“人民公仆、温暖人心”的锦旗,死者家属送来写有“为百姓办事,警民情永不断”的锦旗,对办案民警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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