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为农民设立水源地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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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13日08:24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威海讯为确保农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威海市日前将该市选定的农村饮用水源地设立为水源地保护区或准保护区,并规定在水源地保护区内禁止从事一切破坏或污染水源的活动。
根据威海市水文水资源监测局出台的规定,设立的水源地保护区或准保护区都将树立标志牌加以警示;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污染企业,对已经建成的污染企业由有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治理或逐步搬出。保护区内居民生活垃圾必须在特定的范围内堆存或处理。此外还要减少保护区内农作物化肥、农药的使用量,防止水质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