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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展出女顾客私密照片 经调解影楼赔偿19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09:00 解放日报

  本报讯 (梁志明)朱小姐在影楼拍摄艺术照后,影楼擅自将她极具私密性的照片做在相册内供顾客浏览,由此引发纠纷。近日,经长宁区法院调解,影楼自愿赔偿朱小姐1900元。

  去年5月,朱小姐在一家影楼拍摄艺术照。摄影师对朱小姐的形象和身材赞不绝口,说要做成相册放在店内供其他顾客参考,朱小姐随口同意。后来她见有些照片拍得比较大胆,又不同意公开展示。

  两个月后,朱小姐在商场购物时发现,影楼咨询点的相册上有她好几张照片,其中一张比较私密。朱小姐当即要求影楼撤下照片,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3000元。影楼向朱小姐道歉并撤下照片,同意退还拍摄费用,但不同意赔偿。朱小姐遂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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