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日回顾:

将房过户只为“借壳”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12:09 扬子晚报

  

将房过户只为“借壳”贷款

  有些人总以为自己很聪明,殊不知,螳螂捕蝉还有黄雀在后。南京的齐锋将自己的房子免费过户给了朋友吴林,因为他在银行的信用不好,想通过吴林将房子抵押,从银行“弄”点贷款出来,不想吴林也不是省油的灯,他又将房子过户给另一个朋友,当然从中也弄了点钱。那位朋友拿到房后又准备出卖。这下齐锋急了,打官司吧!结果一出借壳贷款的闹剧被戳穿。

  南京玄武区法院遇到了一件奇怪的案子,吴林买了朋友齐锋的房子,然后再将房子转卖,这本来是一桩顺理成章的买卖,但吴林却被原房主齐锋告上了法庭。齐锋在诉状中称,当初的“过户”只是做样子,他从未拿过吴林一分钱购房款。“此房真正的房主还是我,吴林无权卖掉房屋并得利。”而法院经过调查发现,当初齐锋、吴林之间的“过户”,只不过是一场“借壳”贷款的闹剧。

  为还赌债“借壳”贷款

  齐锋是南京的一名普通职工,收入不高,有赌博的恶习。2005年8月,齐锋跟朋友吴林签订了一份奇怪的协议:齐锋将南京高楼门附近的一套房屋“过户”给吴林,但如齐锋今后需将房屋“重新过户回来”,吴林应“无条件配合”。原来,齐锋欠了别人一笔巨额赌债,债主追得很急,凭着正常的工资收入,齐锋根本无法归还。齐锋就想将自家的房屋抵押给银行,然后套取十几万元来偿还赌债,却遭到银行的拒绝。齐锋不甘心,就想出了这条妙计:将房屋过户给朋友吴林,然后以吴林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

  协议签订后,齐锋、吴林以房屋买卖的形式,将此房过户到吴林名下。果然如齐锋所愿:“吴林”到银行申请贷款时,没有遇到任何障碍,顺利地拿到了15万元的抵押贷款。而此时,产权证上房主的名字已从“齐锋”变成了“吴林”。

  二次抵押埋下祸根

  经过这次办理抵押贷款后,吴林意识到这套房屋其实就是棵摇钱树,只要进行二次抵押,它就像信用卡一样能透支现金。这个吴林也喜欢赌博,2005年9月,他欠下别人6万元赌债。有了朋友做榜样,吴林决定如法炮制。他找到朋友陈妍,与其签订了“房地产抵押合同”,从陈妍处借得6万元。此外,吴林还与陈妍签订了一份委托协议,大意是“如到期不能还清6万元借款,陈妍可以代吴林将房屋出售,并有权从房款中先拿走吴林的欠款部分”。

  2006年1月,吴林还款的日期到了,但他却无法还清借款,陈妍立即以“房主代理人”的身份,与沈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以22.5万元的价格卖掉了房子。而在实际交付房款之前一个月,沈某到高楼门看房子时,遇见了齐锋。原来,齐锋虽将房屋过户给吴林,但他一直还住在屋内。齐锋也事先早就知道沈某要来看房子,他坦然地告诉沈某,“我是这里的房客,吴林是房主。”

  卖掉房子反悔收回

  齐锋如此配合吴林要卖掉房子,是因为他是唯一的受益人。吴林答应齐锋,6万元借款不会拖累齐锋,卖掉房子的钱他一分都不要,全部交给齐锋。齐锋正发愁如何归还向银行借的15万元抵押贷款,又不舍得卖房子。在犹豫之间,被吴林如此推了一把,索性也就同意了。但在沈某看过房子之后,齐锋眼见房价一天一个价,于是又后悔不想卖房子。吴林不同意,齐锋就将吴林告上法庭。沈某不明就里,一个月之后把22.5万元房款付给了陈妍。随即,陈妍、吴林、齐锋三人之间引发了一场如何分配房款的纠纷。吴林只给了齐锋一部分房款,剩余的一直在拖延。

  近日,经玄武法院调解,吴林、齐锋共同归还买房人沈某的购房款,吴林再将房屋过户给齐锋,由此产生的两次过户手续费用由吴、齐二人承担。???????? 黄 南 吉启雷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