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日回顾:

两少女骗婚出逃 坐错车又被抓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12:34 扬子晚报

  本报讯 两个少女以结婚索要彩礼为手段,骗取两户人家四万元钱,后在逃走时坐错火车,只好返回。而经调查,两少女其实分文未得,也被人骗了。

  2006年6月底,浦口区石桥镇刘秀家来了四个云南人,两男两女。其中一个胖子说,两个小姑娘是他们的表妹小兰和小花。他们从云南到南京来,想找个好人家把妹妹嫁出去。听着他们的叙述,刘秀有些心动。刚好本镇上两个叫张康和王亚的大龄青年还没有对象,就去问问他们有没有意向。

  张康和王亚的家人来看了后,觉得小兰口齿伶俐,小花长得漂亮,就托刘秀和两个表哥谈操办婚礼的事。这时胖子说,两个小姑娘家里还等着用钱去治病,每家要两万元的彩礼。张康和王亚没有怀疑,就给了他们钱。胖子二人拿到钱匆匆离开。

  张康和王亚两家人正忙着筹办婚事,可2006年7月19日下午,张康却找不到小兰了,傍晚,王亚家人也跑来找小花,原来两个小姑娘失踪了。张康立刻意识到被骗了。

  此时,两少女已上了火车。本来两人身上是没有钱的,小花就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说自己受骗了,要家里给她寄钱来好逃身。她爸就按她给的银行卡号汇了500元钱过来,两人买了票上了火车。可是火车到站了,她们一下车,发现是上海。两人这才明白上错了火车,两人身上的钱不够买到云南的票了,左思右想,只好折回南京。结果被张康和王亚两家人抓个正着。

  据两名女孩交代,她在老家上到初中二年级,因为家里的经济条件不好,加上母亲生病,就辍学了,到一旅社里做服务员。认识了两名男子,其实她们也受骗了,因为两名男子拿到钱后就不知去向,没有分给她们一分钱。

  浦口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她们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念她们年龄小,认错态度好,又是初犯。近日作出判决,判处小兰有期徒刑六个月,小花有期徒刑十个月。(知秋 王力 民仆)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