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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变压器大盗竟敢带着电“作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01:20 大连晚报

  10名变压器大盗竟敢带着电“作业”

  ■本报记者 静河 通讯员 唐朝

  本报讯 10余名外地来的大胆盗贼组成团伙,在我市疯狂盗窃变压器,甚至连正在工作的变压器都不放过,先后盗窃5台变压器。由于造成的损失巨大,去年12月,沙区人民法院对10名盗贼处以重刑,同时,收购赃物人也被判刑。

  经法院查明,来自内蒙古的金海山、斯日古楞、钦达木泥等人以及辽宁省的张永孝等人组成盗团伙,交叉作案。他们选择了盗窃目标是本市各处山上的变压器。2005年12月1日深夜,金海山、斯日古楞等5人经过提前踩点,来到棒棰岛山上,盗窃一台变压器,拆出里面的铜配件,卖给明知是赃物仍收赃的李文昌。2006年1月18日,斯日古楞、钦达木泥等5人带着作案工具,在甘井子区山里,盗窃一台变压器。以后,该团伙成员先后又在棒棰岛山上、龙王塘盗窃3台变压器,拆掉铜配件,卖给收赃人李文昌。

  这些犯罪分子胆大妄为,甚至有的正在运行工作的变压器也被用石头打断闸门,断电后盗走。该团伙成员还在一家公司院内,盗窃电缆线120米,价值39600元。案发后,大部分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捕获。

  沙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对涉案的10名盗窃被告人查明了盗窃次数,赃物价值。被告人张永孝被以盗窃罪判刑9年6个月;斯日古楞、金海山被分别判刑9年;其他7人被分别判刑8年至3年不等。收赃的被告人李文昌被以收购赃物罪判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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