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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人民商场欠债被强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02:39 新京报

  1900余万元银行债务无法偿还,营业楼部分区域被拍卖

  本报讯(记者吕佳瑜)

  记者昨天了解到,因为欠下1900余万元银行债务无法偿还,延庆县人民商场日前被延庆法院强制执行,营业楼的部分区域被拍卖给一家国有公司。

  据了解,延庆县人民商场原为国有企业,2001年转为有限责任公司。延庆工商支行称,自1999年起,延庆县人民商场先后两次向延庆工商支行贷款1900余万元,后一直未能偿还,被其诉至法院。

  经过审理,延庆法院判决延庆县人民商场应支付借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商场仍未能履行给付义务,工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过对延庆县人民商场的银行账户查询发现,该商场资产价值2100余万元,企业负债总额达2500余万元。除抵押的不动产之外,人民商场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调查后,延庆法院将人民商场的营业楼的一部分进行了查封、公开拍卖,最终以1310万元的价格拍卖给了北京鼎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拍卖后,通过北京鼎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延庆工商支行、延庆县人民商场三方协商,北京鼎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同意赋予商场继续独立经营权,延庆工商支行也表示愿意放弃其中的600余万元的执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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