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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腿债”十年难兑现 法院垫付一步到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07:24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饶纯武 实习生 周美 曲严 通讯员 张国旗 报道:1995年,在一场车祸中被夺去了右腿,法院判决肇事司机赔偿3.8万元。十余年来,受害人多次驾着代步车前往讨要未果。昨日,受害人一次性收到3.6014万元赔偿款,而这笔钱全是法院垫付的。

  硚口区汉西二路的丁汉生1995年与朋友龙某一起,乘宋某的货车从武汉送货到宜昌,至汉宜高速公路仙桃路段时发生车祸,龙某身亡,丁汉生右腿骨折截肢,宋某未受伤。事后,死者龙某的家人,放弃了索赔。时年31岁的丁汉生拿起了法律武器。1996年3月,仙桃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宋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2年徒刑,赔付丁汉生3.8万元。

  此后,丁汉生多次拄拐多方求告,要求强制执行那3.8万元。2004年7月21日,丁汉生驾着残疾人代步车,头顶烈日从武汉出发,历时14个小时跋涉420公里抵达宜昌,“跟踪”宋某也未讨回分文。

  丁汉生的遭遇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眼看判决进入12个年头,仙桃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决定特事特办,自己先行垫付这笔执行款,该笔款项于昨日进入丁汉生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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