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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强制执行被拘役4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09:35 台海网

  台海网1月13日讯 (通讯员 徐丽碧 记者 张清)因对法院执行人员施加暴力,拒不接受法院执行通知书的林某,在翔安法院被判处妨害公务罪,拘役四个月。

  2006年9月26日上午,同安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小庄与驾驶员小陈到同安西柯镇林某的家里,向林某的丈夫林某和送达赡养案件执行通知书,林某拒绝签名,闻讯赶来的林某和用手推执法人员,并抢走其手上卷宗材料,卷宗散落地上。

  小庄等要对林某和戴上手铐时,林某随即奋力抓住小庄头部、手臂并扯断小庄工作牌,小庄因此无法执行公务,随后几名人员都到第三医院接受检查和治疗。

  事后,同安检察院以林某妨害公务罪向同安法院提起公诉,鉴于涉及本院人员,同安法院依法请示厦门中院指定管辖,中院随即指定翔安法院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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