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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超800毫升终生免费用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09:50 台海网

  台海网1月14日讯 (记者 范希平 通讯员 王宇征) 昨日,无偿献血的市民蔡女士到厦门市中心血站报销了43960元用血费用,去年8月份她还报销了输血费用12410元,至今共报销了56370元,蔡女士是去年以来报销数额最大的市民,2005年曾有一位大学生报销了将近10万元。

  早在1993年5月,蔡女士就第一次无偿献血200毫升,到2000年8月共献血6次,累计献血量1200毫升。《厦门市无偿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者献血总量200毫升、400毫升、600毫升、800毫升以上,且所献血液合格的,献血者在本市就医可免费使用200毫升、800毫升、1800毫升及无限量血液,在外地可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血液,其配偶、子女、父母在本市可免费等量使用无偿献血量血液。去年蔡女士被确诊为白血病,用血量很大,全部用血费用报销后刚好做后续治疗费用。

  《献血条例》规定,市中心血站按物价部门规定价格,向医疗机构有偿提供血液,血站扣除检验、储存、运输、器材等各项成本费用,剩余部分归入无偿献血基金,用于支付宣传教育、表彰奖励、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属用血报销费用,不得挪作他用,基金使用详细情况每年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财政、审计部门监督。

  厦门市中心血站表示,每年都有3万多人参加无偿献血,厦门的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到血站办理用血费用返还的人越来越多,2006年,市中心血站共办理用血报销197例,累计报销金额195767.5元,比2005年的132737元增加了63030.5元,报销金额呈逐年上升趋势。初步统计,2006年全厦门市共用血8000多公斤。

  无偿献血者及家属在医院交纳用血费用后,可持身份证、《无偿献血证》、用血单据(有财务专用章的正式发票)、医院用血凭证、与献血者关系的有效证件(如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或居委会、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到中心血站报销。血站咨询热线:2219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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