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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鸣警笛?当场拆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10:03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玉林讯 警报器是政法机关等相关车辆的专用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安装并使用。1月9日,家住福绵管理区樟木镇的男子李某因非法使用警笛被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当场查获并依法拆除。

  1月9日上午10时许,李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由玉林往福绵行驶,途经玉福路口时,频繁鸣警笛。李某的行为引起玉福路口巡逻的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执勤民警的注意,民警立即上前将该车拦住。通过审问,李某告诉民警是自己喇叭坏了,花了20元钱购买警笛喇叭,让自己的喇叭声特殊点。民警当场责令李某将喇叭拆除,并依法暂扣车辆。(王汉红)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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