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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被转租 房东傻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14:48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金恒)邱女士的房子被房客通过中介转租出去,房客携款溜之大吉,付了钱的新房客不肯走人,房子一时拿不回来,找到中介公司,他们竟大叹苦经:“我们也是受害者。”

  去年6月份,邱女士和牛某签订了租房合同,月租600元,租期半年,12月下旬到期。期满前两天,邱女士来到出租房收房,发现房客变成了一个陌生人,新房客说:“房子租给我了,要我走人,先赔钱来。”

  原来,前房客牛某早就通过一家叫天盟房产公司的中介,将房子转租给了新房客。收到租金和押金后,牛就不见了踪影。邱女士找到中介公司,对方一位季先生双手一摊说:“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谁是房子的真正主人,我们也是受害者啊。”

  房产中介不知道房东是谁?这个解释让邱女士火冒三丈,“我房产证在手,你怎么不知道谁是主人呢?”季先生竟理直气壮地辩解:“谁说租房要看房产证的?没有规定要看房产证,也没有规定不要看。”

  按照《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规定,房屋出租人应当是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就算是在租赁期内转租,也要征得房东的书面同意。

  记者致电天盟房产的另外两家门店,其中一家门店要求提供房产证,“有时候房客要看看”。而另一家却说:“没事,只要提供原来的租赁合同就可以。”他们都声称,没有明文规定要出示房产证证明自己是房屋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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