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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自制猎枪杀情敌和情妇被判处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09:20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庄杨杰 通讯员城步仁 黄锐庆) 肇庆一有妇之夫与一女子长期同居,但后来该女子却与另一男子好上并同居。该男子在多次苦劝情妇重回身边未果后,一怒之下用自制雷明登猎枪将情敌和情妇杀死。日前,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男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据介绍,被告人杨秀洪与秦芳(化名)长期同居。后来,秦芳认识了同是肇庆人的另一男子张世杰(化名),并于2005年10月中旬搬到张世杰位于四会市格江村的家中与张世杰同居。

  其间,杨秀洪多次到张世杰家找秦芳,劝其重回自己身边。秦芳曾跟他回去一次,但没过几天她又回到张世杰住处。其后,杨秀洪屡次打电话给秦芳,而秦芳却拒绝接听电话或推说自己没空,杨秀洪于是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2005年11月19日9时许,杨秀洪携带几年前购买的自制雷明登猎枪一支及霰弹8发,从四会城区骑自行车到格江村中张世杰家附近守候。

  当张世杰外出返至家门口时,杨秀洪即持猎枪上前向张世杰的右胸部开了一枪,将张世杰杀死。然后从张世杰身上搜出钥匙打开其家门,冲上二楼,向在其家里的秦芳右腹部开了一枪将秦芳杀死,随后逃离现场。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秀洪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手段凶残,情节及后果严重,其行为又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应数罪并罚,宣判对杨秀洪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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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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