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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有功劳死刑改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09:21 山西新闻网

  本报讯 近日,临猗看守所一名在死刑犯,因检举一案件的两名杀人嫌犯,立功减罪,由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为死缓。

  罪犯李某今年29岁,芮城县杜庄乡人。2004年3月5日,李某因涉嫌破坏电力设施罪,被临猗警方刑拘逮捕,2005年8月30日,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某死刑。当年9月29日,李某向警方揭发了临猗县牛杜镇一起故意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吉某的藏匿地点。之后,警方很快将吉某抓获,并为李某上报了减刑报告,争取从宽处理。2006年12月1日,李某再次向警方举报,同监室在犯罪嫌疑人曲某2006年4月在夏县曾有一起杀人案尚未坦白。经警方调查,这一杀人案很快得以告破。

  鉴于在侦破以上两起案件中李某有重大立功表现,2006年12月21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将其判决由死刑改为死缓。

  宣判书下达后,李某激动地说:“谢谢临猗看守所对我的帮助、教育,给了我一条生路。我一定要积极接受改造,继续立功赎罪。”

  (董应赞 杨克民)

  (编辑:徐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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