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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官司打了三年没白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10:0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昨天上午,在冬日的寒风中,在肥东县民族乡吴兴轮窑厂里忙碌的张世培心里是热乎乎的,因打官司停了一两年的窑厂又动工了:“这次我没有后顾之忧了,现在我加大投入,投资100万重新建新窑洞。虽然打了三年官司,但这样的结局真的是没有想到。本来以为还要再拖几年呢!”原来,2003年起,张世培投资30多万元的吴兴轮窑厂一直官司缠身,人家告他,他告人家。2006年底,终于这些官司都了结在“调解执行”之中,他现在买下了这个窑厂,准备在这大干一场。

  “执行难”一直是困扰着法院的一个难题,其实在执行中,本着平等、自愿、有偿、互谅互让的原则,当事双方也可以调解。张世培所经历的事件,本是一件非常难以执行的民事案,但在执行调解下,不仅结案而且还同时平息了4起民事官司,重要的是保护了投资者和当地老百姓的双重利益。

  原来,在2001年,张世培通过招商引资,来到当时的肥东县草庙乡吴兴村租赁了吴兴轮窑厂,前后投资了30多万。哪知道,在2003年,正当吴兴轮窑厂事业红火之时,张世培被告上法庭,原来在他之前,这座轮窑厂曾于1995年出租过给三名外地人,约定租期为10年。但在2000年因经营不善窑厂暂停经营,三名外地人回原籍去了,资产未作处理,当时的村委会便擅自将窑厂租给了张世培。这三名外地人要求他返还资产,并赔偿15万元的经济损失。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张世培与当时的吴兴村委会的租赁合同无效,要求其返还三原告窑厂并赔偿14万元的经济损失。判决后,张世培提出申诉。并于2006年将三名外地人和当时草庙乡吴兴村的村委会主任以不同案由分两次告上法院,要求他们返还不当得利,并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除了这三起案件外,还有吴兴村委会状告原来的窑厂厂长,要求其还所欠管理费之案。

  法院在具体执行张世培作为被告的案件中时,发觉如果按本执行,那张世培之前投资到吴兴轮窑厂的30多万元就打了水漂,而且这个窑厂也就废了。在草庙乡并入民族乡后,经过与村委会多次协调,村委会同意将轮窑厂出售给张世培,张世培除返还原来租赁窑厂的三股东14万元外,自愿拿出28万元买下轮窑厂,全部资产转归张世培名下。

  在今天前,张世培将28万元全部转给了肥东县法院,县法院表示将把这些款项全部转给当地镇政府。按照调解协议,张世培当原告的两起官司也自愿撤诉了。面对重新红火起来的窑厂,张世培高兴地邀请记者在开春之后再来:“看看我的新窑厂,我一定要把它做大做强!”

  (石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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