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日回顾:

成都铁路局一主任贪污60多万 获刑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11:1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成都1月15日消息(记者刘涛 通讯员 刘顶华、朱晓科) 原成都铁路分局西昌电务段技术室主任杨仁秋,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60多万元,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依法判决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对违法所得147万余元予以追缴。

  2002年9月至2004年12月期间,杨仁秋利用其负责本单位生产资金的控制与使用的职务之便,采用虚开工程材料发票套取公款和直接非法占有设备安装费等手段侵吞公款60余万元,同时还有87万余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在检察机关侦查期间,杨仁秋一直不供认其犯罪事实。办案干警先后奔赴陕西、江苏、上海、成都等地,收集了大量证据,查清了全案事实。

  该案由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分院提起公诉,法庭审理中杨仁秋仍否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一审法院依据证据作出有罪判决后,杨提出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判杨仁秋犯贪污罪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对犯罪所得147万余元予以追缴。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