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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水打赢售假官司获赔3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0:40 新京报

  法院认定23家国际品牌联合维权组织打假方证据多处错误

  本报讯(记者廖爱玲)因未提供公证书、鉴定书,且提供的售假信息存在多处错误,昨天,北京秀水街市场透露,在朝阳区法院上周五的一审判决中,代理23家国际知名品牌打假的北京英特普罗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违约败诉,被判向秀水街赔偿3元经济损失。

  秀水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元

  去年6月7日,在商务部和欧盟相关部门的见证下,秀水街市场与阿迪达斯、爱马仕等23家国际知名品牌联合维权企业组织代表———北京英特普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制止售假的《谅解备忘录》。

  不久,英特普罗给秀水街发出一份公开信函,称经过公证发现有20家售假摊位,要求市场查处。秀水街对售假商户予以暂停营业,结果遭到相关商户的质疑和索赔,去年8月秀水街以信函错误百出、提供的打假信息不充分为由,将英特普罗公司告至朝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元(1元赔偿市场、1元赔偿商户、1元支付律师费),并在各大报纸赔礼道歉(本报2006年8月2日报道)。

  打假代理机构表示上诉

  昨天,秀水街市场出示了朝阳法院上周五宣布的民事判决书。法院查明,英特普罗公司向法院提交的2份公证书,购买行为都发生在签约前的5月份,信函中还将摊位号写错,公证时未记载的品牌却出现在信函中。

  法院因此一审认定,《谅解备忘录》是秀水街与英特普罗公司签订的合法有效合同,按约定,英特普罗公司负有提供充分、真实、准确信息的义务,但在打假过程中英特普罗公司存在三大违约行为:一没有向秀水街市场提供公证书、鉴定书等证明售假行为的证据;二在信函中错误表述公证书所公证的摊位号和所售货品种类;三要求秀水街查处的售假行为均发生在《谅解备忘录》签署前,判令向秀水街市场赔偿3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昨天,记者致电北京英特普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胡棋,他认为秀水街售假是存在的,自己只是23家品牌的代理者,秀水应直接向品牌公司索赔,法院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会在15日内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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