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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质疑火车票站坐同价 律师表示本周将上书铁道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1:20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 据《重庆晚报》报道,14日,重庆比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彦提出:“火车站票和坐票一个价”无法律依据。她计划本周内向铁道部写信,要求其对站票价格生成给予一个合理的说法。

  火车票价格的产生源于四大依据,分别是《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客运运价规则》和《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因此,火车票的价格生成是政府制定的,并无异议。但在《铁路客运运价规则》里,对旅客票却是这样叙述:旅客票是指硬座票和软座票。

  王彦说,既然《铁路客运运价规则》里都把旅客票明确地分为硬座和软座,这就说明,火车票价仅针对有座位的硬座票和软座票,不针对站票。由此可见,火车站票与坐票收取相同的价钱没有依据。

  “同价不同服务,这是愚弄老百姓。”王彦说,如果片面地认为,站票收坐票钱,乘客虽然没座位,但享受了同样的交通工具,同样实现了从甲地到乙地的目的,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事实上,铁道部也意识到不同服务应收取不同的价格,如火车的硬卧和软卧在价格制定上就不同,硬卧的上、中、下铺价格有差异,软卧的上下铺价格也不同。

  与城市公共交通不同,如果买到火车站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要在拥挤的车厢里站10多个小时,“没地方坐,这哪里是在享受服务?”王彦说。

  到目前为止,站票与坐票价格相等的依据出自何处,对于广大市民乃至律师,都属未知。王彦表示,本周她将就“铁路火车站票收费依据是什么”给铁道部写信,如果对方不能给予一个合理说法,她将就此事通过法律手段寻求一个合理合法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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