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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法庭上警告自己当事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1:20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 通讯员滕晓丽)“你不要避重就轻,要如实说,否则我将拒绝为你辩护!”法庭上,被告人刘杰的辩护律师这样警告他。如此戏剧性的一幕出现在昨天上午海淀法院的庭审现场,这起案件的被告人刘杰因涉嫌保险诈骗罪而被检察院起诉。

  检察院指控,2006年5月19日22时许,被告人刘杰、张爱兵、张成忠经事先预谋,指使他人在北京市朝阳区仰山桥西故意制造一辆丰田亚洲龙轿车与一辆金杯客车追尾的交通事故,借此骗取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第二营业部理赔金人民币31400元。在事故发生后,刘杰告诉肇事司机:“不要与保险公司的人接触,不要乱说话。”并且要求他更换了电话号码。

  在公安机关的笔录上有这样一个细节,据保险公司员工讲,保险公司在定损过程中发现该起事故存在疑点,并拒绝在机动车辆保险车辆损失情况简易确认书上签字,于是被告人刘杰就带着三个小伙子在公司门口以尾随并站在他们的车辆前不让驶出等方式强迫保险公司签字,最终,保险公司为保护员工无奈地签了字,被告人当庭也承认当时他“很激动”。得到赔偿后,被告人刘杰从中得到6000元的“业务提成”。

  在法庭上,刘杰一直不肯正面回答法官的话,每当法官问到他是否参与策划实施该起保险诈骗案时,他总是用主观与客观来为自己辩解,他说:“我客观上是参与了,但我主观上并没有,怎么说呢?……”紧接着就是没完没了的赘述,连他的辩护律师在最后陈述时都说:“他思路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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